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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东莞南城国际商务区
□信息时报记者 曾德顺 通讯员 莞萱萱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公布,东莞迈入了大湾区时代。在大湾区建设全面推进的关键时刻,以副会长张夏令为团长的香港中国企业协会一行3月8日~9日来莞调研,实地考察重点项目和招商项目等。 座谈上,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对东莞进行了推介,重点介绍南城国际商务区相关情况,希望香港中国企业协会能更多地关注东莞、支持东莞,深入推动与东莞在经贸、投资等各相关领域的交流合作,实现双方的携手发展、互利共赢。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志伟主持座谈会。 肖亚非表示,时至今日,港资仍然是东莞第一大境外投资,全市共有港资企业7593家,占外企总数的57.6%;累计实际利用港资440.5亿美元,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数的56.6%。在莞投资超1000万美元的港资企业近600家。在莞港合作的有力推动下,东莞经济社会得以长期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大湾区的建设发展又迈入一个新的阶段。肖亚非从东莞的区位优势、招商优惠政策及人才政策等方面推介东莞,并重点介绍东莞今年计划全力打造的一个重点区域—东莞南城国际商务区有关情况。 肖亚非表示,商务区定位为东莞的市级CBD、城市前厅和未来经济新引擎,规划形成中央金融区、国际生活区、国际消费区、中央生活区四大板块,聚焦发展总部经济和现代金融服务业,规划总建筑量571万平方米,着力打造成功能多元、配套完善、环境优越,能够吸引优秀企业和人才的“7天24小时活力商务区”。其中,商务区计划首个启动建设的地块是金融集聚区。金融集聚区位处商务区北部片区,以轨道大厦西北侧四个连片地块作为商务区金融集聚区的启动范围。地块总用地面积约6.7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可基本满足首期意向进驻金融企业对办公面积的需求,同时金融机构提出的“单家独院”要求也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副会长、总裁张夏令介绍了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的相关情况,对东莞深入加强莞港两地的合作交流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并表示双方加强合作,携手前行,积极参与,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力量。张夏令表示,接下来,协会将继续加强宣传和引导,让企业积极有效投入到大湾区建设当中,为粤港澳三地的交流互动创造更多便利条件,组织企业参加东莞等地的招商推介活动,积极推动三地的科研部门、高校和企业合作,将香港的研发优势与东莞的产业配套优势相结合,形成更加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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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被电话诈骗,原来是“活雷锋”还钱包
3月8日晚上6点,一通电话打到市民黄先生的手机上。“请问是黄先生吗?我们是虎门港澳客运码头的边检民警,你是不是丢了个钱包?”黄先生一头雾水,称自己并未遗漏东西,一度以为是诈骗电话。 原来,3月8日晚5点50分左右,在通过入境大厅前往备勤室的路上,实习学警小李发现了遗漏在入境1号通道验证台上的一个钱包。小李随即报告给当晚执勤的业务一科“女子科”科队,与大家商量如何联系失主。钱包里放置了近千元现金,多张银行卡,2个银行卡盾,还有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都是相当重要的个人随身物品。通过证件名字,执勤业务一科的警花们确定了黄先生确实为当天下午最后一班入境船舶的旅客。又通过钱包里的名片,找到了黄先生的联系方式,才有了开头的那一通电话。 听到电话后,失主恍然大悟,说自己连钱包掉了都不知道。“谢谢你们!我待会接送完小孩就马上过去取!”晚上7时30分许,黄先生赶到了港澳客运码头,拿回了自己的钱包,并握着小李的手,留下感谢的纪念合影。“我要拍照回去发朋友圈,让大家为你们的‘活雷锋’点赞!” 信息时报记者 曾德顺 通讯员 王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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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申请居家养老服务
享受低保的独居老人,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百岁以上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孤寡老人……这些具有东莞户籍且在莞居住的服务对象可申请政府资助。近日,记者获悉,《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已发布。《办法》规定,在东莞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供给 包括康复护理和生活照料等项目 《办法》规定,在东莞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助餐配餐、日间托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平安铃”等服务项目。 各镇(街道)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或由村(社区)自主供给。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的,应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定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平安铃”服务由市民政局依据政府采购规定选定服务机构统一提供。 服务资助 重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资助720元 据悉,属于政府资助对象的老人,可申请以下资助标准的服务:经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按照每人每月72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属于中度失能的,按照每人每月48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属于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按照每人每月36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资助采取代金券或养老服务卡的形式发放。资助标准的服务,当月使用,不能滚存。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交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并提交镇(街道)社会事务局。 《办法》明确,已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不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属于资助对象的,如同时符合《东莞市失能老人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其自行选择领取失能补贴或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不可重复享受。 温馨提示 具有东莞户籍且在莞居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服务对象可申请政府资助: (一)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 (二)享受低保的独居老人,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三)百岁以上老人; (四)市级以上劳模中的独居老人,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五)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孤寡老人; (六)年满80周岁的独居老人,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七)夫妻双方同住且均年满80周岁,无子女,或有子女但子女不在同一镇(街道)居住和照顾;又或者与残疾子女同住的老人; (八)符合计生条件家庭的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具有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的失独家庭成员; (九)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具有东莞户籍、年满85周岁的独生子女夫妻和农村纯二女户夫妻; (十)夫妻双方同住,且年满70周岁,无子女或一方身患一、二级残疾的70周岁以上老人。 信息时报记者 段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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