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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前截屏防范“先升价再促销”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郭苏莹 通讯员 李绮韵) 双11担心“先升价再促销”?消费者可提前截屏留证据,对比价格更放心。昨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双11”提醒及新电子商务法解读,提醒市民网购不要掉进消费陷阱。 据市消委会透露,近日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本意是为了给电商平台留有整改时间,虽尚未生效,但各平台仍应参照相应法律规定,进行技术上的排查和整改。据观察,此次“双11”期间部分网络经营者已据此对自身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整,以期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良的商品和服务,带来更优质的消费体验。 针对“双11”网购 ,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可提前将需要购买的物品列好清单后加入购物车,及时关注更新信息,留意商家是否存在先升价再促销等行为;还要提前了解促销活动规则,对电商的宣传页面、销售承诺、聊天记录等做好截屏,保留证据。 此外,对于急需使用的物品,可提前“错峰”网购,避免出现快递延时送货的情况。 电商这些行为今后将被明令禁止 1 微商、直播销售卖完就“拉黑”? 今后列入电商监管范畴 利用朋友圈、直播等方式的销售近年来层出不穷。由于缺乏信用保证体系,进入门槛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出现消费纠纷后,有些微商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法律责任,消费者维权困难。此外,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等情况也比较突出,有些微商还趁机进行非法传销。 对此,《电子商务法》通过“其他网络服务”将这些新形态和涉及主体纳入其中,明确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也属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约束。这有利于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管,有利于更好解决此类消费纠纷。 2 虚构交易、编造评价返现? 平台擅自删差评最高罚50万 “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这种为提高销售额而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的“炒信”“刷单”行为屡见不鲜,且在每年“双11”前后尤为常见。这些行为实际上会严重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电子商务法》对此明确规定,禁止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明确平台经营者未为消费者提供评价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最高50万元以下罚款。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如《反不正当竞争法》。 3 “双11”快递无限延期? 需明确到达时间 每到“双11”,网购商品迟迟未到总会让很多用户倍感焦急。其实,各种理由都不能是理由,卖家在销售时应约定交付时间,并承诺运输中的风险与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4 秒杀付款成功却被删订单? 随意砍单需担责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每年“双11”期间,有关消费者反映秒杀商品成功付款后又被商家随意砍单的投诉屡见不鲜。砍单的理由主要有商品缺货、操作失误、系统出错、产品质量、订单异常等,给消费者造成不少困扰。 对此,《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子商务经营者发布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电商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为自己的毁约行为制造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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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建立养老机构管理规范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养老院应该提供哪些服务?从事养老工作需要哪些能力?这些都将有规范。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出台,该意见稿对养老机构的资质、人员服务、提供的服务等都有相应规范。据悉,养老机构应根据机构实际和服务类型提供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院服务、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医疗与护理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宁服务。 养老机构解散应提出申请 并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 意见稿规定,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运营资质,须符合建设、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管理规定。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此外,养老机构因分立、合并、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服务的,或者因解散等原因终止服务的,应当向法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依法终止服务的养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算。 在人员管理方面,意见稿表示,养老机构的管理者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并经行业培训合格,获得相关资质证书。行政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含50名)的,行政管理人员不超过职工总数的10%;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下的,不超过15%。同时,养老机构宜配备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水平证书的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营养师、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服务人员。养老护理人员应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建立专业技术档案,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对于养老护理人员数意见稿也明确称,要与入住的自理服务对象人数比例达到1:10,与介助服务对象人数比例达到1:5,与介护服务对象人数比例达到1:3。 应向老人及相关方 说明服务范围及收费标准 养老院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意见稿明确,在具体服务内容上,应根据机构实际和服务类型提供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院服务、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医疗与护理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宁服务。 在日常工作中,养老院应制定服务技术操作规范,并按规范要求提供服务。规范应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步骤、关键控制点及要求、必要的设施设备、时限或频次、记录要求、安全保障措施要求。此外,应向老人及相关方说明服务范围、要求、内容、收费标准、须知等。 在养老院的安全管理上,意见稿称,养老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职责,建立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并有效实施,及时防范风险,高效处置安全事故。此外,养老机构宜购买机构责任保险,应加强员工的职业防护,降低机构运营风险。同时,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确定各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实行24小时值班,落实安全责任制。 意见反馈 下周五前可提意见 社会公众对《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11月9日前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反映或提交。 提交途径: 1.信件邮寄至:广州市西湖路99号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邮政编码:510030);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fulichu@gz.gov.cn; 3.传真至:020-83364981。 建议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能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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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分所今起可办小微型客车登记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交宣) 昨天上午,记者从广州交警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广大市民办理小、微型客车登记业务,自10月16日番禺车管分所可办理进口机动车登记业务后,今日起,从化车管分所正式开始受理小、微型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业务(进口车除外)。至此,广州5个县级车管分所均可办理小、微型客车登记业务,为新六区车主就近办理业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目前,全市共有白云、芳村、黄埔、海珠、东山、增城、番禺、花都、从化、南沙等10个车管分所可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此外,还有遍布全市的69个社会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办理国产9座以下小、微型客车及轻、微型载货汽车的登记业务。 下一步,广州交警将继续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积极打造线上、线下多维度的车管服务,全力拓展更多便民服务途径,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快捷优质的车管服务。